skip to Main Content
第一章 总则
- 本会会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澳洲校友会。英文译名为: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lumni Australia.
- 本会是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或工作过的教师、职工、学生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群众联谊组织。
- 本会的宗旨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国内外校友,增进友谊,加强合作,促进交流,发扬学校优良传统,为母校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- 本会作为在澳洲正式注册的非营利组织,遵守澳大利亚的法律,独立运营。
- 本会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总会的一个海外友好机构,努力配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总会提倡的各项活动。
- 本会主会址设在悉尼,其余地区的会址均为本会下设联络机构
第二章 任务
- 广泛团结国内外校友,增进校友对母校的了解和感情,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,共同为把母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。
- 发挥校友联系母校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积极向母校提供人才培养与科技协作信息,为母校与地方、企业、科研院所建立科教合作关系牵线搭桥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不断提高母校教育质量、科研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。
- 与各地校友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,支持和帮助校友在尚未成立校友会的地区建立校友会组织,增强校友总会的力量。
- 关心各位校友的事业发展,联络校友为促进母校与地方科技合作做出贡献。
第三章 会员
-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,团体会员,和荣誉会员。
-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1) 拥护本会章程;
(2)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3) 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校友。
(4) 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-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本校校友:
(1)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各类学历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进修生、培训生和各国留学生。
(2)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单位学习过的人员。
(3)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及其附属单位工作过的教职员工。
(4)哈尔滨工业大学授予或聘请的名誉博士、名誉教授、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。
- 会员的权利:
(1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3)获得本会资料、信息服务的优先权;
(4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5)自愿入会和退会的权利。
- 会员的义务:
(1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2)维护母校声誉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3)参加本会组织的校友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工作;
(4)协助母校广泛联络海内外校友与社会各界友好人士,为支持母校的发展作贡献。
(5)积极进行信息沟通,向本会提供信息资料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-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1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2)选举和罢免理事以及会长;
(3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4)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、计划、和重大工作事项;
(5)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。
-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-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2年,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。
-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-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1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,对外代表哈工大澳洲校友会;
(2)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;
(3)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4)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5) 提出下届理事会候选人;
(6)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8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-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/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-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特殊情况下,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- 会长的权利和义务
(1)召集理事会议
(2)提名秘书长
(3)任免各项校友会活动的负责人
(4)制定年度发展规划
(5)审批财务支出
(6)突发性重大事项决定权
(7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
(8)聘任荣誉会长;
- 本会的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1)以校友会健康发展为最高宗旨;
(2)愿意为校友会出钱出力;
(3)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;
(4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5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(6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-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1)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2)各地校友会的协调;
(3)负责办事机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4)负责经费的筹集和管理;
(5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(6)监督理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。
(7)制定财务计划
(8)代表校友会与外联单位进行洽谈与合作
第五章 资产管理
- 本会经费来源:
(1)社会及校友捐赠;
(2)学校资助;
(3)利息;
(4)其他合法收入。
-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- 本会财务信息保持公开,财务负责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- 本会聘用具有专业资格的外部会计服务机构每年审阅财务收支状况。
- 财务负责人调动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
- 财务状况对理事会公开透明,会员有资格查询和监督。
- 本会换届或更换会长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。
- 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章程修改
-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会员全体超过2/3投票表决支持。
-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表决通过后15日内,整理存档。并在本会主要媒体上公示。
第七章 附则
-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。
- 本章程经2009年10月25日大会审议生效。
Back To Top